該條例由伺服器管理委員會公布於2021年7月1日,是自2020年8月9日公布的管理條例(修訂)第四版。
該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基礎之上,規範了作用於全服的基礎事務。
第一類 總則
- 第一條 氫氣工藝伺服器堅決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 第二條 伺服器的服名為「氫氣工藝」,可簡稱為「氫氣」。
- 第三條 伺服器的標誌為:
(一)左侧为大号的像素体大写字母“H”,右侧为小于左侧的像素体阿拉伯数字“2”。 (二)大写字母“H”的左侧与右侧分别为红色和蓝色外加黑色边框组成。 (三)阿拉伯数字“2”的颜色为绿色。 (四)大写字母“H”和阿拉伯数字“2”紧贴在一起。阿拉伯数字“2”位于大写字母“H”的右下方,其底部与大写字母“H”平行。
- 第四條 伺服器是以 Minecraft 為基礎的遊戲伺服器。
- 第五條 伺服器是以城市建設為主、多元化為輔的多模組創造類伺服器。
- 第六條 伺服器的中心城市為源江都。
- 第七條 伺服器的通用語言為中文。
- 第八條 伺服器鼓勵各玩家發展建築、紅石等層面的事業以及各種特色文化,形成自身文化,並構建和諧、穩定的交流氛圍。
第二類 管理
- 第九條 伺服器最高管理機構為伺服器管理委員會。負責伺服器的管理以及伺服器的規劃、發展等。
- 第十條 伺服器管理委員會包括服主、管理兩個職位。管理包括A類管理與B類管理。
- 第十一條 服主為伺服器的最高領導人。負責外交、伺服器管理以及重要決策等重要事務;A類管理協助服主處理伺服器事物以及管理玩家等事物;B類管理主要以處理基層事務為主,同時也兼任維護伺服器秩序。
- 第十二條 必要時可增添伺服器管理委員會的成員。
- 第十三條 伺服器管理委員會在必要時在所有伺服器成員內召開伺服器討論會議。
- 第十四條 伺服器管理委員會有修改、刪減條例的權力。
第三類 組織與玩家
- 第十五條 氫氣工藝伺服器的玩家分為正式玩家與非正式玩家。
正式玩家为: (一)通过入服审核玩家; (二)通过入服审核后的观察期玩家; 非正式玩家为: (一)正在经过入服审核或入服审核未通过的玩家; (二)处于入服审核后观察期的玩家;
- 第十六條 氫氣工藝伺服器的正式玩家分為成員與參與成員。
成员为: (一)从未进入过服务器; (二)代表其本人的社交账号处于服务器交流群内。 参与成员为: (一)进入过服务器; (二)代表其本人的社交账号处于服务器交流群内。
- 第十七條 所有玩家需遵守伺服器條例。
- 第十八條 玩家不得擾亂(或破壞等)伺服器正常的運行。
- 第十九條 伺服器的企業與組織需進行申請後才能進行正常運作,並遵守相關規定。
- 第二十條 伺服器權限組劃分為以下五種權限組:
(一)A1级。服主及A类管理; (二)A2级。B类管理; (三)B1级。高级建筑师。建设水平较高的玩家; (四)B2级。初级建筑师。建设水平中等的玩家; (五)B3级。普通建筑玩家,通过入服审核的玩家; (六)C级。默认生存组。未通过入服审核的玩家。
- 第二十一條 入服問卷包括以下類別:
(一)玩家个人信息; (二)客观题; (三)主观题。
第四類 地方管理
- 第二十二條 玩家在經過管理委員會許可後可設立行政區。
- 第二十三條 本伺服器行政區共分五級:
(一)特级行政区:地区; (二)一级行政区:都、县; (三)二级行政区:区、保护区; (四)三级行政区:街道、镇; (五)四级行政区:社区、村。
- 第二十四條 伺服器一級行政區管理體制如下:
(一)知事是地方政府的最高领导; (二)中央委员会是地方最高决策机构,主席是中央委员会的最高领导; (三)议会是地方最高权力机构。议长是地方议会的最高代表及会议监管人。
- 第二十五條 伺服器管理委員會可以在必要時刻直接任命或撤職地方政府知事或地方中央委員會主席。
- 第二十六條 地方議會召開由地方中央委員會決定,一年內召開次數不得小於或等於兩次。
- 第二十七條 地方議會閉會期間由中央委員會代行職權。
- 第二十八條 伺服器各級行政區行政機關如下:
(一)特级行政区不设置行政机关; (二)一级行政区行政机关为政府; (三)二级行政区行政机关为管理处; (四)三级行政区与四级行政区不设立管理处,由二级行政区管理处代管。
- 第二十九條 各級別行政區行政管轄級別如下:
(一)特级行政区用于地理分类,被虚化; (二)都与县直接归属服务器管理委员会管辖; (三)区与保护区都归属一级行政区管辖; (四)街道与镇归属二级行政区及一级行政区管辖; (五)社区与村归属三级行政区管辖。
- 第三十條 伺服器管理委員會在必要時設立保護區。
- 第三十一條 各級行政區申請過程:
(一)申请一级行政区应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申请二级行政区应向所属的一级行政区的中央委员会主席提出申请; (三)申请三级、四级行政区需要向所属的二级行政区管理处提出申请;
- 第三十二條 在經過伺服器管理委員會同意。
第五類 外部交流
- 第三十三條 伺服器會與在管理層面或玩家層面相交甚好的伺服器或組織建立友好關係。
- 第三十四條 伺服器不會參與、插手其他伺服器的事物。
- 第三十五條 伺服器會與建立友好關係的單位互設大使館或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