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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omment-streams /> {{条例信息 | Name = 规划条例 | EngName = Planning Regulations | AnnDate = 暂无 | ImpDate = 暂无 | AnnUnit = 氢气工艺管理委员会 | Fix = 无 | Ver = 审议中 | VerDate = 无 | Ranger = 全服 | Type = 基本条例 | Codify = [[afe(玩家)|Arknights_Chen_]] | CodDate = 2022年4月15日 | Review = 暂无 | Status = 审议中 }} [[Category: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制定和实施都、县、市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br>本法所称规划条例,包括都、县、市体系规划,都规划和县规划及市规划。其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br>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都县的建成区以及因都县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管理委员会在组织编制的都县总体规划中,根据统筹都县发展的需要划定。 * '''第二条''' 管理委员会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br>制定和实施都、县、市规划,应当遵循都、县、市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br>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第三条''' 经依法批准的都县规划,是都县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 '''第四条''' 都县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都县规划。 * '''第五条''' 任何玩家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管理委员会查询。<br>任何玩家都有权向服务器管理委员会举报或者控告违反都县规划的行为。都县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 '''第六条''' 管理委员会责全服的都、县、市规划管理工作。 ==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 * '''第七条''' 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都县体系规划。<br>城市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都县市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都际(县际、市际)交通,为保护生态环境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 '''第八条''' 管理委员会根据都县市体系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全服总体规划。全服总体规划由管理委员会审批。 * '''第九条''' 都县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 (一)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二)都县各区域的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 (三)都县规划区范围; (四)都县职能、都县性质和发展目标; (五)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六)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七)都县交通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 其中,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自然保护等内容,应当作为都县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 '''第十条''' 都县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 '''第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根据都县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都县市的详细规划,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备案。 * '''第十二条''' 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 (二)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交通出入口方位; (三)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 其中,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高度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 '''第十三条''' 详细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和图件。 ==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 * '''第十四条'''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都县新区。 * '''第十五条''' 在规划区以内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据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br>玩家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管理委员会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r>管理委员会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 '''第十六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玩家批准用地的,由管理委员会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第十七条'''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其他工程建设的,玩家应当向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r>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对符合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管理委员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r>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 '''第十八条''' 管理委员会不得在都县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 '''第十九条''' 玩家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详细规划的,管理委员会不得批准。 * '''第二十条''' 管理委员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玩家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完成,玩家应当告知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竣工验收的决定。决定竣工验收的,记录在案。 ==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 *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都县总体规划: (一)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二)因管理委员会批准重大建设工程需修改规划的; (三)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都县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八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 '''第二十三条''' 修改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详细规划修改涉及都县总体规划的强制型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 '''第二十四条''' 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都县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br>经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都县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 '''第二十五条''' 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都县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 '''第二十六条''' 管理委员会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玩家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要求有关玩家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三)责令有关玩家停止违反有关都县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被监督检查的玩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 '''第二十七条'''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 '''第二十八条''' 地方规划委员会在查处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发现服务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 '''第二十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地方规划委员会不给予行政处罚的,管理委员会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第三十条''' 地方规划委员会违反本法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管理委员会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三十一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都县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都县规划的,由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三十二条''' 地方规划委员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管理委员会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组织编制都县市的详细规划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三)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四)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 (五)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 '''第三十三条''' 地方规划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未依法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应当自我改正和批评。 * '''第三十四条''' 地方规划委员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管理委员会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 '''第三十五条''' 未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管理委员会可以撤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和产权证书。 * '''第三十六条''' 地方规划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管理委员会可以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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